| 項目名稱 | 宜昌市中心人民醫(yī)院一處空地對外公開招租(三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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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編號 | YCWJ20240197 |
| 掛牌價格(萬元) | 4.5 |
| 掛牌公告期 | 2024-11-18至2024-11-29 |
| 所屬地區(qū) | 湖北省-宜昌市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出租方提示,本次出租標的目前處于占用狀態(tài)。最終承租方與出租方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前,需與原承租方協(xié)商一致,《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后,最終承租方與原租方自行協(xié)商清場費用辦理清退事宜等,但最終承租方必須承擔延期交付租賃標的的風險,不因房屋清退及與原租戶協(xié)商事宜影響本次租賃交易結果。 2、出租方提出,若房屋租賃期內因醫(yī)院業(yè)務發(fā)展需要、政策變化或市政建設等公共利益要求需要收回房屋的,承租方需同意無條件服從,及時遷出,歸還租賃物,出租方不另行安排房屋,也不對其進行任何補償,合同自行終止。 2、根據(jù)出租方要求,給醫(yī)院網(wǎng)絡通信提供服務,該標的僅限于基站業(yè)務。 |
| 受讓方資格條件與交易條件 |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將首年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之后按《資產租賃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
| 交易條件 | 意向承租方資格條件: 意向承租方須為依法設立、合法存續(xù)的法人及其分支機構。 交易條件: 1、意向承租方須仔細閱讀、理解并認同《租賃合同》、《資產評估報告》、《招租公告》、招租標的清單的全部內容。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掛牌期間需前往現(xiàn)場實地勘查,對標的進行充分了解,對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規(guī)劃、建筑物質量安全隱患、消防安全隱患、當前租戶清退糾紛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擔一切法律風險及全部費用。不因承租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jīng)濟或民事糾紛而對出租方和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進行追責和索賠。 3、意向承租方須同意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須在10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資產租賃合同》,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首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之后按《資產租賃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4、意向承租方須同意如租賃該標的,將嚴格按照本項目公示的《資產租賃合同》中相關規(guī)定使用房屋,承擔應盡責任,履行相關義務;保證租賃期間出租方及標的附近單位正常辦公、居民生活不受影響;及時交納相關費用;不得將標的分租、轉租或轉借給第三方,否則,出租方有權立即終止租賃關系,因此產生的所有法律風險、經(jīng)濟責任及賠償損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且出租方有權追究責任和損失。 5、意向承租方須同意租賃期間房屋的管理由承租方負責,一旦房屋結構出現(xiàn)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向出租方報告。若承租方發(fā)現(xiàn)房屋結構出現(xiàn)不安全因素未及時向出租方報告從而導致房屋裝修、裝飾部分損失,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6、意向承租方須同意標的交付后,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原有家具家電損壞或故障由承租方負責維修、更換以及賠償,水電費、物業(yè)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租賃合同到期,承租方結清水、電等費用;裝修費用出租方不予補償。 7、意向承租方須同意租賃期間如出現(xiàn)違法違規(guī)經(jīng)營或消防、安全等事故,由承租方承擔一切經(jīng)濟和法律責任。 8、意向承租方須同意租賃期內,承租方負責安全管理、質量管理和衛(wèi)生管理,在經(jīng)營過程中發(fā)生任何安全事故、投訴事件、各類媒體曝光事件、上級部門通報事件,由承租方承擔一切經(jīng)濟和法律責任,善后事宜由承租方自行處理,對出租方有負面影響的承租方負責消除負面影響。 9、意向承租方需同意租賃期內,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毀損房屋設施。如需對房屋重新裝修,則必須將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審核(若房屋需改造或改變房屋結構,則需提交專業(yè)工程施工方案),在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滿,承租方應保持房屋完好。出租方不承擔承租方改造、裝修部分的任何補償。 10、意向承租方資格條件須經(jīng)出租方審核認定。項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變更報名時所填寫的租賃經(jīng)營用途,否則出租方有權立即單方面終止合同,并組織重新招租,承租方已經(jīng)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也不予退還。 11、承租方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醫(yī)院相關規(guī)定合法經(jīng)營,并自覺接受各級管理部門的日常監(jiān)督和管理。 12、意向承租方須同意若未按《租賃合同》要求按期足額繳納租金、水電等全部費用,逾期超過1個月,則出租人有權立即終止《租賃合同》。 13、若本標的實測面積和現(xiàn)狀與《評估報告》《標的清單》《不動產登記證》存在差異,意向承租方須同意不影響本次交易的價格和結果。 |
| 保證金 | |
| 保證金金額 | 5000元 |
| 保證金支付 | 意向承租方須在信息發(fā)布截止日16:30前將交易保證金交納至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指定賬戶(以到達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賬戶時間為準)。指定賬戶戶名: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賬號1807 0800 1920 0154 215;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峽宜昌自貿區(qū)支行。 |
| 掛牌信息 |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則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順延5個周期。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若產生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協(xié)議方式成交;若產生2個或2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網(wǎng)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網(wǎng)絡競價的自由報價期為 30 分鐘,限時報價期為 60 秒/周期,加價幅度為 500 元。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信息 | 1、掛牌期滿,如征集到2個或2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各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相應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結束,經(jīng)確認的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資產租賃合同》后,承租方交納的競價保證金在扣除應向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后,剩余保證金無息退還至原交款賬戶,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原交款賬戶。 2、經(jīng)審核,被確定為不符合承租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至該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賬戶。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有權取消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資格,其交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該交易保證金在扣除應向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后,余額作為對出租方的經(jīng)濟賠償,若造成出租方和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的經(jīng)濟損失超過保證金數(shù)額的,出租方和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宜昌有限公司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經(jīng)濟責任:①掛牌公告期滿后,意向承租方單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請的;②以協(xié)議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確認為承租方后單方放棄承租資格的,或在掛牌公告期滿收到《承租資格確認通知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未與出租方簽訂《資產租賃合同》的;③以網(wǎng)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參與競價,或在競價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最終承租方未與出租方簽訂《資產租賃合同》的;④最終承租方在《資產租賃合同》簽訂之后,未按《資產租賃合同》中的約定支付首期租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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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lián)系人 | 宜昌文交所 陶靜 |
| 聯(lián)系電話 | 15090939791 |